首页
浙杭
律师
新闻
专业
案例
新法
研究
分所
2010年8月17日,又是我所两周一次的业务学习。很荣幸,本次学习由原司法局副局长、律协党委书记、名誉会长方绍清为我们主讲。
方局长凭自己的亲身经历,以杭州律师发展的四个阶段即“恢复重建阶段、初级发展阶段、动荡衰退阶段、稳定发展阶段”为线索,讲述了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的发展,以及一些为杭州律师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前辈们,客观地描述了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的现状,并勉励所有人员要同心同德,为浙杭所的发展做出贡献。
上一篇: 浙杭所党建、诚信服务先锋活动有成效 ――…
下一篇:浙杭所开欢迎会 方局长融入新集体